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校園踩踏悲劇為何頻發(fā)?
近年來,校園踩踏事故此起彼伏:2013年,湖北省襄陽老河口市薛集鎮(zhèn)秦集小學發(fā)生踩踏事件,導致學生4死7傷;2009年,湖南省湘鄉(xiāng)市育才中學發(fā)生踩踏事故,造成學生8死26傷......這些事故有許多共性,其中最突出的一點就是,一個細小的、偶然的事件成為導火索,引起驚慌和擁堵并造成事故。
每一起校園踩踏事故發(fā)生后,教育主管部門總會要求各地各校加強安全教育與管理。但過一段時間,問題又在另一個地方發(fā)生。如果事故過后,只是把地面的血跡洗掉,將悲劇場景掩埋,再處理幾個人就算過關,怎能保證類似悲劇不再上演?更應追問的是,我們要培養(yǎng)什么的孩子?固然應該培養(yǎng)學生成才和成人,但如果沒有安全,一切都失去意義。孩子缺乏安全意識,學校和家長難辭其咎。在一些發(fā)達國家,孩子在幼兒園時幾乎只學安全技能。據(jù)報道,在德國,小孩在幼兒園期間會參觀警察局,學習如何報警;參觀消防警察局,學習滅火和躲避火災;跟老師去超市買東西,學習付錢和選貨......我們的幼兒園乃至小學能做到這些嗎?
放眼當前各地中小學校,罕有開設專門的安全教育課程,即便開設了,也是潦草行事。更重要的是,安全教育不能流于從書本到口頭、從口號到標語,而應付諸實踐,沒有真正的安全演練,沒有反復實際操練,孩子就不可能真正掌握安全技能。
一個細節(jié)是,事發(fā)學校明通小學是國家教育部首批命名的"現(xiàn)代教育技術實驗學校",也是"云南省一級示范學校"。如果連這樣的名校都能發(fā)生踩踏事故,我們又怎能期待一般的學校讓人放心?期待受傷學生得到及時救治,其他學生能獲得心理救濟。更期待全國其他地方的學校也能引以為戒,積極行動,切實加強學生的安全教育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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